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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18466污水检测项目包含哪些

GB18466,即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8466-2005),是规范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重要标准。根据该标准,医疗废水检测项目通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
一、微生物指标

粪大肠菌群数:用于评估水体中粪便污染的指示菌,其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具体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。

肠道致病菌:包括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等,这些病菌不得在医疗废水中检出。

肠道病毒:同样作为重要的病原体指标,不得在医疗废水中检出。

结核杆菌:对于结核病医疗机构,废水中不得检出结核杆菌。

二、理化指标

pH值:反映废水的酸碱度,对废水处理工艺和后续环境影响较大,需控制在6-9之间。

化学需氧量(COD):衡量废水中有机物含量的重要指标,其浓度应低于一定限值,如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废水中CODcr应≤60mg/L。

生化需氧量(BOD):反映废水中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,同样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如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废水中BOD5应≤20mg/L。

悬浮物(SS):检测废水中悬浮的固体颗粒物浓度,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废水中SS应≤20mg/L。

氨氮:作为氮的一种形式,是评价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指标,需控制在一定浓度以下,如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废水中氨氮应≤15mg/L。

动植物油和石油类:用于评估水质受到油脂类物质污染的程度,需控制在较低水平。

阴离子表面活性剂:这类物质的存在可能影响水体生态平衡,需进行监测。

色度和挥发酚:色度反映了水体的颜色,而挥发酚是评价水质受到工业污染程度的指标,均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。

三、重金属及其他有毒物质

重金属:如总汞、总镉、总铬、六价铬、总砷、总铅、总银等,这些物质对环境和生物的毒性很大,需严格控制其排放浓度。

总余氯:在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,需监测余氯量以评估消毒效果,并控制其在一定范围内,避免对环境和生物造成不良影响。

四、特殊指标

放射性物质:对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医疗机构,还需检测废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含量。

请注意,以上仅为GB18466标准中可能包含的部分检测项目,具体检测项目可能因医疗机构类型、规模及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而有所不同。因此,在实际操作中,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的要求进行选择和调整。同时,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更新和完善,检测项目也可能会有所变化。


发布时间:2024-09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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